公告日期:2017-08-24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指数( LOF)
基金主代码 501023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非港股通交易日(香港交易所因十号台风信号生效,
全日暂停交易)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根据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
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
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鉴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香港交易所因十号台风信号
生效,全日暂停交易,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暂停办理本基
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 2)本基金管理人将于香港交易所恢复交易后,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
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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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