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3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暂停申购、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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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
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暂停申购、 赎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5 月 23 日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暂停申购、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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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指数( LOF)
基金主代码 501023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5 月 25 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5 月 25 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5 月 25 日
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非港股通交易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根据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 本
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
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鉴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30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
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30 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 2) 港股通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因此自该日起恢复本基
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
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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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