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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7-19 19:53:11 股吧网页版
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20

  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第2季度报告

2018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4月25日,并于2018年4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和交易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业务。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

场内简称 国企改

基金主代码 501020

交易代码 501020

基金运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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