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4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发布了《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提示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8年4月25日,并于2018年4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场内简称:国企改)
基金代码:5010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转托管和交易业务。自2018年4月2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和交易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