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
( http://www.cxfund.com.cn)披露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上海
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为了使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
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
金” )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上
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701
号) 和 2017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
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17】
511 号)准予募集,并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拟将“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变更为“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并重新制作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与招募说明书。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8 月 29 日 0:00 起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
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以下简称“ 议案” ,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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