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5日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01号)和2017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511号)准予募集,并于2017年4月14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拟将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重新制作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与招募说明书。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9日0:00起至2017年9月2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
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8月28日,即在2017年8月28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
(http://www.cxfund.com.cn/)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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