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501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长信中证上海改
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5】2701号和机构部函
【2017】51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4月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7年4月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27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201,804,206.1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16,986.44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01,804,206.11
利息结转的份额16,986.44
合计201,821,192.5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产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7年4月14日
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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