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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19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7 月 19 日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 LOF)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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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 LOF)
场内简称 能源互联
基金主代码 5010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2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09,807.8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
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
差不超过 4%,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
照成份股在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
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
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
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
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
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
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使跟踪误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 LOF)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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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
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
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17 年 4 月 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7,550.07
2.本期利润 -374,451.3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1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24,991.5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5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
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76% 0.89% -4.75% 0.87% -2.01% 0.02%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 LOF)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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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 1、图示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末已完成建仓
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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