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28 09:06:18 股吧网页版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8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重要提示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信中证能源
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而来。自 2019 年 2 月 26 日起,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六、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5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 50%。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在基金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进行主动资产配置时,可能会出现因基金管理人主观上的因素(如对市场判断失误等)造成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人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其中基金管理人
章节的信息截止日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 ......5
二、释 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 ......27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40
七、基金的存续 ......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2
九、基金的投资 ......55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65
十一、基金的业绩 ......70
十二、基金的财产 ......70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72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78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3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84
十八、侧袋机制 ......92
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