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科瑞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
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科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
式如下:
收件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F
联系人:贺晋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转 0
传真:(020)38798812
邮政编码:5106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 9 月 2 日,即在 2016 年 9 月 2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仅接受纸质投票,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
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
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
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
(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
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
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
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
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
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
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
(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使用基金管理人邮
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基金管理人投票,或通过本公告规定的网络授权
方式或短信授权方式授权基金管理人或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票的,接受有效委
托的基金管理人或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
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
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16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7:00 止的期间内(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
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
召集人指定的收件人:
收件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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