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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0-07-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基金景业:关于召开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临时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0-07-27

关于召开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临时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的公告

根据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各原基金大连农信、宁波金穗、浙江农信受益证券、天津创业基金及沈阳农信基金各原管理人签署的《基金合并协议书》及《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现任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持有人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合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28号《关于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本基金将与清理规范后的河南省郑州豫源基金进行合并。
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新基金的发展,基金净值调整影响最小和基金份额变动最少”的原则,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和郑州豫源基金将根据2000年8月11日的审计报告结果,以每基金单位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合并,合并为新的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并后,本基金已发行的全部基金单位将转换为合并后新基金的相应基金单位,本基金持有人将转换为合并后新基金的持有人。
2、基金收益分配
根据审计结果,本基金单位净值超过1.00元的部分,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派送基金份额。
3、修改基金契约
鉴于本基金发生合并事宜,授权现任基金发起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公司、现任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相应修改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内容,并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新的《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生效之日起,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自动失效。(修改后的《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摘要见附件3)
4、基金存续期不变
本次基金合并后,新的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保持不变,仍存续至2002年4月1日。
5、申请上市
本次基金合并后,新基金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和现任基金托管人全权办理与上市申请有关的事宜。
6、申请扩募和续期
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在新的景业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后的适当时间,向主管部门申请扩募和续期,并全权办理基金扩募和续期有关的一切事宜。
7、授权
建议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全权办理基金合并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签署《合并协议》。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与现任基金托管人签署或确认新的《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基金合并的法律文件。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0年7月24日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各原基金大连农信、宁波金穗、浙江农信受益证券、天津创业基金在各自证券登记中心登记在册的基金持有人和原沈阳农信基金2000年6月20日摘牌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原沈阳农信基金持有人。
2、具有上述资格的持有人的授权代表。
三、表决办法:
1、为了便于基金持有人通讯表决,对以上议案的表决采用统计反对票、弃权票的方法。如对以上任何一项议案持反对意见或选择弃权,请在相应()内作“√”标记,表决栏双选无效。
2、如无反对意见或弃权,则无须填表。
3、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帐号以各原基金所在证券登记中心存放的资料或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卡为依据,持有基金份额以持有人名册上的数量为准。
四、表决须知:
1、持反对意见或弃权的持有人或授权代表人填写表决票后,请于2000年8月6日前(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邮戳为准)、将表决票、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复印件邮寄、传真或送达至: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11号楼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请授权代表人邮寄、传真或送达填写完整的授权委托书和通讯表决书。
3、法人持有人请邮寄、传真或送达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作无效票。
4、表决书和授权委托书复印均有效。
五、表决书返回地址:
1、邮址或送达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11号楼;
邮编:100044。
2、传真:010-68366598。
六、咨询电话:(010)68346726
联系人:鲁利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筹)临时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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