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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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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裕阳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阳封闭”)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博时裕阳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自2013年5月3日起,至2013
年5月30日17:00(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进行了投票
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
201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上刊登的《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
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具体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5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60,000

二、中国证监会备案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于2013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博时裕阳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554号),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三、裕阳基金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博时裕阳封闭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裕
阳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博时内需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将自博时裕阳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裕
阳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
报中国证监会,并将于基金开放集中申购之前公告。
2、关于博时裕阳封闭基金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博时裕阳封闭于2013年7月11日复牌。基金管
理人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
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基金终止上市的相关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3、关于集中申购安排和博时裕阳封闭基金持有人的赎回
博时裕阳封闭终止上市后,原博时裕阳封闭暂停交易,原博时裕阳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
转为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博时裕阳封闭终止上市后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集中申购。集中
申购期结束后,对原博时裕阳封闭进行份额折算,在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原博时裕阳封闭基金持有人可在确权登记后办理份额赎回。

四、备查文件
1、《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2、《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博时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
的回函》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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