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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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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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工银瑞信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转型而来。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11月17日证监许可[2011]1831号文核准募集,第二个保本周期
到期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自2018年2月9日起“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
案,但中国证监会对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核准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30%-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
为20%-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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