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前言......2
二、释义......3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6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7
五、基金备案......8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9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15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16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2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28
十一、基金托管......29
十二、基金的销售......30
十三、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30
十四、基金的投资......31
十五、基金的融资......40
十六、基金的财产......40
十七、基金资产估值......41
十八、基金费用与税收......44
十九、基金收益与分配......46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47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47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51
二十三、违约责任......53
二十四、争议的处理......54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54
一、前言
(一)订立《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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