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前言......2
二、释义......4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9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11
五、基金备案......13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5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5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3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41
十、基金的托管......44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45
十二、基金的投资......46
十三、基金的财产......55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57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64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67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70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5
二十、业务规则......77
二十一、违约责任......78
二十二、争议的处理......79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效力......80
二十四、其他事项......81
3-1
一、前言
(一)订立《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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