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添富6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04
关于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 6 月红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4700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 6 月红定期开放 A 汇添富 6 月红定期开放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70088 47008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3 个工作日。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1 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七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1 日的每个工作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
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 2019 年 9 月 12 日
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其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30%
M≥10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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