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7-26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于2013年7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13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99fund.com)上刊登的《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0,000
公证费 5,000
合计 15,000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7月23日印发《关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601号),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三、《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情况.
依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修改内容为:
原表述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100%,现金和到期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由新股申购所得,不在二级市场买入)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
拟修改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由新股申购所得,不在二级市场买入)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修改后的《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次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四、备查文件
1、《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601号)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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