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0
汇添富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鑫禧债
基金主代码 4700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8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汇添
公告依据 富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1 年度第 4 次
分红
截止收益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36
分配基准 (单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161464073.39
指标 润(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0.108
份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1 年
12 月 22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 额,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说明 户,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红利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并于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赎
回等业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
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详见《汇添富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
4、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5、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6、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7、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