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1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7
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9
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10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1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0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7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4
第十部分基金的托管......37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38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3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财产......46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47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50
第十六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53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5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56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1
第二十部分违约责任......64
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65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66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事项......64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摘要......68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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