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6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一月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2年
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柏
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83号)和2012
年10月23日《关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12】963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2
月4日正式生效。
随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的发布与实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利于风险管理工具的多样化。而同业存单的推行以及期限曲线结构的不断完善,使其逐步成为较为重要的货币市场投资工具,有利于资产优化配置。因此,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国债期货、同业存单。
自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29日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内容包括对《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基金资产估值等事项进行相应修改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陆续修改和实施对《基金合同》进行的必要修订。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10月10
日起,由原《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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