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七月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7年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31号)和2007年5月14日《关于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7】120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5月29日正式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2010年4月30日起,基金管理人中文名称由“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名称自2010年4月30日起,由“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基金代码保持不变。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更名等的详细内容见我公司201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更名、公司更名及旗下基金更名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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