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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5 09:06:54 股吧网页版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07 年 5 月 8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31号)和 2007年 5 月 14 日《关于友
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7】120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7年 5月 29 日正式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基金管理人中文名称由“友邦华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名称自 2010年 4月 30日起,由“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基金代码保持不变。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更名等的详细内容见我公司 2010 年 4 月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更名、公司更名及旗下基金更名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05 月 31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 2024年 03 月 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2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19
六、基金的募集 ......5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0
八、赎回与转换 ......61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质押及其他业务 ......70
十、基金的投资 ......71
十一、基金的业绩......80
十二、基金的财产......82
十三、基金财产的估值......83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3
十七、基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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