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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0 07:59:14 股吧网页版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1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沪
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开展富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450008)在本公
司直销中心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450008)
二、优惠时间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优惠结束日期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情况
1、申购费率优惠
适用业务范围:基金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
适用渠道:本次申购费率优惠只适用于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电话委托。
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电话委托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实行 1 折优惠。原申购费
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具体申购费率和计算方法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2、赎回费率优惠
适用业务范围:基金赎回。
适用渠道:本次赎回费率优惠只适用于本公司直销中心。
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赎回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归基金资产比例
持有期限<1 年 0.5% 0.125% 100%
1 年≤持有期限<2 年 0.25% 0.0625% 100%
持有期限≥2 年 0% 0% 100%
注:上表中 1 年为 365 天, 2 年为 730 天。
优惠后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不低于原赎回费按《 招募说明书》 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此次
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直销中心赎回的投资者,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相关基金费率优惠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相关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相关基金《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资料。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 95105680 或 021-38789555)了解相关基金费率优
惠的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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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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