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6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9年7月20日证监基金字【2009】65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
9月3日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
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与较高收益品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C-6栋
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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