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8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基金”
或“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1 月 16 日证监基金字【 2009】 40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3 月 25 日生效。 为符合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同基金类别所适用投资比例的规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富
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合同”)的有关约
定,自 2015 年 8 月 8 日起,国海富兰克林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
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基
金为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
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