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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6-29 07:51:00 股吧网页版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公告日期:2014-04-30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基金主代码
450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年4月30日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基金主代码
4500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年4月30日

注: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简称“定投业务”) 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开通业务的销售机构

上述基金从2014年4月30日起在如下销售机构开通定投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上述基金,上述只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但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高于100元的,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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