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2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5日证监基金字【2007】56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3月22日生效。为符合2014年8月8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同基金类别所适用投资比例的规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自2015年8月8日起,国海富兰克林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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