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29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3 月 5 日
证监基金字【2007】56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7 年 3 月 22 日
生效。为符合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关于不同基金类别所适用投资比例的规定,根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自 2015 年 8 月 8 日起,国海富兰克林潜力
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富
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
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基金为混合
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投资者在进行投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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