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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9-28 07:23:55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2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9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江南农商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江南农商行基金柜台交易平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自主终端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 是否开 是否开
购、赎回 通定投 通转换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3 是 是 是
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5 是 是 是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4208 是 是 否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仅B类) B类:420106是 否 是
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江南农商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无级差。
2、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参照江南农商行的规定。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519-96005
网站:www.jnbank.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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