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2
关于修改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合并(简称“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工作安排,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的相关公告及相应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应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对旗下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将自主板与中小板两板合并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深交所《关于调整中小板指等指数名称的公告》,“中小板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 100 指数”,指数简称由“中小板指”变更为“中小 100”。相关指数选样空间描述涉及“中小板”或“中小企业板”,变更为“原中小板”或“原中小企业板”。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要修改的内容
一、原《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基金的名称”中,“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改为“华富中小企业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原《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第(一)条“投资目标”中,“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以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为主,……。在分享中小板市场平均收益的基础之上,力争通过增强手段实现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改为“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以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为主,……。在分享原中小板市场平均收益的基础之上,力争通过增强手段实现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第(二)条“投资范围”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其中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其中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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