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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6 13:30:46 股吧网页版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6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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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东方主 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65 号)和《关于东 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机构部函[2015]274 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主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 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 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 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 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2 号)
3 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 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 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水平中等的基金品种,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 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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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5 年 3 月 23 日
二、基金管理人 (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邮政编码: 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 2004 年 6 月 11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4 年 6 月 11 日至 2054 年 6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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