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5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
要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5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东方双债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486 号)和《 关于东方
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14]1137 号)
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 东方双债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
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
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
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
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