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6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3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
可[2013]368 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7 月 3 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 东方安心收益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
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未持有到期、保本周期内申购、保本周期内转换入的投资者,
在赎回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
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指定媒介发布了《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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