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11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开展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赎
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8)
二、适用渠道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3 层
直销中心服务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联系人:孙桂东
该业务暂不适用上述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2015 年 12 月 14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含基金转托管转入、转换转入)
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优惠活动期间,在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享有如下
优惠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
持有时长 费率
原费率
计入基金
资产比例
优惠后费
率
T<7 天 1.50% 100% 1.50%
7 天≤T<30 天 0.75% 100% 0.75%
30 天≤T<6 个月 0.50% 75% 0.375%
6 个月≤T<1 年 0.20% 50% 0.10%
1 年≤T<2 年 0.15% 25% 0.0375%
T≥2 年 0 0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由赎回基金(含转换转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含转换转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
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原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长指自认购或申
购东方央视财经 50 指数基金确认之日起,到赎回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
基金止的整个持有时长;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基金持有人持有时
长指自申购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确认之日起到赎回东方启明量化
先锋混合基金止的整个持有时长。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8-5888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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