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2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强化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400016
前端交易代码40001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0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6月16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13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7,566,894.0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756,689.4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8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6年第1次分红
注:按照《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权益登记日2016年6月24日
除息日2016年6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转投的基金份额将按照2016年6月2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准进行确认。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16年6月2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3.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16年6月2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选择现金分红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