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8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
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变更注册后的《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基金合同金》自2018年6月21日起生效,原《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失效。具体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1日、2018年5月23日以及2018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自2018年6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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