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增长: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8-10
东方增长中小盘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2 年第 1 号)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
东方增长中小盘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2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1 年 10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增长中小盘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87 号)和《关于东方增长
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860 号)的
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或“本公司”)
保证《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
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投资
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
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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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增长中小盘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2 年第 1 号)
目 录
一、绪 言 .................................................................. 3
二、释 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31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1
八、基金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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