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2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由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保本”)转型而来,东方保本的保本周期为三年,于2014年5月5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于2017年5月5日到期。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东方保本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保持不变,基金代码沿用东方保本的基金代码“400013”。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按照《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运作。上述转型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详见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1日及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其中,自2017年5月5日(含)起至2017
年5月10日(含)止为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并自2017年5
月11日起,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本报告按基金转型前后的两个报告期进行编制。其中,基金转型前的报告期间为2017年01
月01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止,基金转型后的报告期为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6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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