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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27 12:00:00 股吧网页版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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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
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保本”)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保证人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保本于 2011 年 4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基
金部函[2011]237 号文核准成立,基金简称为“东方保本混合”,基金代码“ 400013”。 根据《东
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 东方保本的
保本周期为三年,并于 2014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2017 年 5 月 5 日为第二个保
本周期到期日。
根据东方保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保本周期届满时,如果保证人同意继续为本基金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
证合同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同意为本基金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且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的其他存续条件,本基金将转入下一
保本周期。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具体起止日期、保本及保障安排等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
准。
保本周期届满时,如果本基金不满足上述条件,本基金将转型为非保本的‘ 东方成长收
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率、分
红方式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
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由于东方保本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东方保本混
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东方保本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 即“东
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保持不变,基金代码沿用
东方保本的基金代码“ 400013”。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率等
相关内容按照《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运作。前
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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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东方保本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
运作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保本周期到期后的选择
(一) 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安排:
东方保本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3 个工作日(含第 3 个工作日),即自
2017 年 5 月 5 日(含)起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到期操作期间
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
(二) 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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