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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07 10:08:03 股吧网页版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7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02 号)和《关于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301 号)的核准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6 月 24 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东方核心动力
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不变更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将本基金的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基金代码
不变。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更名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2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3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3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5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7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8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9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5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7
第十九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11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0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3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5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26

第一部分 绪 言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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