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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06 07:35:21 股吧网页版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6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9年4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02号)和《关于东

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301号)的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6月24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31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不变更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将本基金的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基金代码不变。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31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更名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

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2017年12月24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09年6月24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人民币)出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200万元6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8,100万元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700万元9%

合计30,000万元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和权益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产品开发部、机构业务一部、机构业务二部、市场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十九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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