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8-27 09:00:57 股吧网页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直销电子交易基金转换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7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直销电子交易基金转换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5年8月28日起,开展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网上直销转换补差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微信公众号和本公司后续即将开通的手机客户端)将所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转入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享受零费率优惠。即基金转换补差费计算过程中,转入基金原申购费率不适应于固定费用的,转入基金申购费按0计算,否则按原固定费用计算。
此项优惠适用于直销电子交易系统除招商银行直连渠道外的所有渠道。今后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新增的渠道,如无另行公告,也将享受此项优惠。
二、重要提示:
  本活动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优惠活动结束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可对上述优惠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公告。
投资者办理以上各项适用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电子交易协议、相关规则等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orient-fund.com/ 及
http://www.df5888.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获取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