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3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一次分红公
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稳健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400009
前端交易代码400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7月4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20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8,534,139.2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1,120,483.5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9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第1次分红
注:按照《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14日
除息日2017年7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7月1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转投的基金
份额将按照2017年7月1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确认。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17年7月1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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