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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09 07:59:44 股吧网页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09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年 7月 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00024 招商地产 002425 凯撒股份 300291 华录百纳
000669 金鸿能源 002520 日发精机 300310 宜通世纪
000673 当代东方 002546 新联电子 300353 东土科技
002129 中环股份 002589 瑞康医药 300429 强力新材
002191 劲嘉股份 002612 朗姿股份 300431 暴风科技
002214 大立科技 002654 万润科技 600094 大名城
002292 奥飞动漫 002684 猛狮科技 600153 建发股份
002301 齐心集团 300047 天源迪科 600310 桂东电力
002308 威创股份 300084 海默科技 600682 南京新百
002329 皇氏集团 300113 顺网科技 600687 刚泰控股
002348 高乐股份 300203 聚光科技 600699 均胜电子
002354 天神娱乐 300220 金运激光 600872 中炬高新
002375 亚厦股份 300232 洲明科技 601111 中国国航
300269 联建光电 300285 国瓷材料 603885 吉祥航空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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