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上证 5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修
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发布了《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证监会公告【2021】2 号,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且该《指数基金指引》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故在 2021 年 2 月 1 日之前成立的产品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已不
符合《指数基金指引》的规定,需要根据上述法规修改。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对中海上证 5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指数基金指引》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前述修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适当程序。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届时将与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一并更新。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