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能源: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7-04-1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管理的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按基金合同中的规定,可以主动投资权证,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现有的投资管理办法执行投资管理,对权证投资现做如下规定:
一、投资权证的比例限制
(一)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所有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二)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三)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四)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公司之外
的因素致使权证投资比例不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二)、(三)项的,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二、投资策略
运用B-S模型、二叉树模型、隐含波动率等方法对权证估值进行测算,通过权证交易来锁定风险。通过承担适量风险,进行主动投资以获取超额收益。
三、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权证投资的信息披露事项纳入信息披露范围,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基金投资权证的有关信息,在一种以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部门通过定量的风险测算指标,对权证品种的流动性、定价及杠杆比例进行评估,决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二)业务运作实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岗位分离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在制定权证投资决策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部在执行权证投资指令时,审核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规定的指令。
(三)明确相关的投资限制和禁止行为,在执行交易的电脑交易程序中作相应的限制设置,对异常的交易行为设置示警功能,保证使违背有关限制或禁止的任何故意或失误的投资指令和交易指令无法得到实现,异常情况能及时提示。
(四)权证与对应正股合并管理,对未进入可投资股票库的股票所对应的认购权证不得进行主动投资。其他被动持有的权证只允许单向卖出。
(五)严格授权管理。根据公司投资及决策管理流程,基金经理必须在授权范 围内进行操作,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一时,需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审批;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时,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任何权证单向持有的总金额任何时点都不得超出证监会的比例限制。
1、监察稽核人员有权即时监控权证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权证投资决策制定情况、权证投资组合及其变动情况、权证投资指令的交易完成情况,对有疑问的交易行为及时反映和汇报。
2、金融工程小组将运用金融统计分析模型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以数量分析手段评估权证及投资组合的风险,每周出具风控报告。
五、投资风险揭示
权证交易具有避险、发现价格以及优化配置资源、降低交易费用等一系列功能,但是,如果不恰当使用或风险管理不当则会导致巨大的风险。
(一)杠杆交易风险:权证的高杠杆性是指投资者在进行权证交易时,一般只需支付小额的权利金,便可获得与标的资产同样的收益率,这意味着在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动时,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也较大。
(二)投资策略风险:衍生品的虚拟性和定价复杂性使得其交易策略远复杂于现货交易。参与权证交易时,基金制定的投资策略是否有效,所使用的模型是否经过充分的验证,都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特别是使用金融衍生品都是以组合资产和衍生品标的资产、衍生品标的资产和衍生品之间的稳定、可准确估计的统计关系为基础的,当这样的关系无法建立或不可靠时,金融衍生品就成为单纯的投机工具,组合资产也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基金也难以达到自己的使用目的。
(三)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由于存在T+0, 高杠杆性、交易成本也相对较低,可能存在的机构操纵,会导致权证价格大幅波动,偏离实际价值的风险。作为一个全新的金融产品,权证价格存在非理性暴涨暴跌风险。
(四)履约风险:如发行人无法履约,投资者可能蒙受全部损失。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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