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 2010 年 7 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
颁布的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的《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
会令第 120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
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 实施规定》” )的规定,并结合
《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管理办法》 等基金合
同生效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我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决定对《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及《 中海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的相关部分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现将有关修订内
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修改前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合同》
修改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中海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 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中海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 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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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
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 《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
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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