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分别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对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聚
享”)、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慧享”)的收益分配方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中银聚享、中银慧享的收益分配方式由仅采用红利再投资
的方式调整为采用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其他收益分配原则不变。
2、对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含)起新申购中银聚享、中银慧享的交易账户,其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此前持有或持有过中银聚享、中银慧享(含变更前中银理财 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 9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账户,其收益分配方式仍为红利再投资,但可以选择到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1、针对上述调整事项,本公司将对中银聚享、中银慧享的基金合同分别进行修订。
(1)修改《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原文“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修改为“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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