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13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理财60天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2】1307号文核准募集的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10月26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7月14日17:
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基金持有人大会投
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曹卿
联系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邮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传真:021-6868067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投票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
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6月17日,即2016年6月17日下午交易时间
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A类基金份额
和B类基金份额)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下
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相关的业务
专用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
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
盖本机构公章(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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