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关于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开会方式)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计票。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
额共计 46,957,335.00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85,147,802.51 份的 55.15%,
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数(单位:份)
同意 46,957,335.00
反对 0
弃权 0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及基金管理人的两名代表出席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计票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 100%,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30,000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照《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修改:
将《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由: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修改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为实施上述事项的变更,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办理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等有关事宜,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
订。《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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